一、印度的货币制度
(一)印度的中央银行
印度的中央银行为印度储备银行(
Reserve Bank of India,简称RBI),是根据1934年出台的《印度储备银行法》(Reserve Bank ofIndia Act)于2025-08-03正式成立的,该法于2003年、2006年重新修订。1949年颁布的《银行监管法》(Banking RegulationAct)也是储备银行行使职能的主要依据。储备银行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监管金融体系、管理外汇市场、发行货币、监督支付体系运行、担当政府的银行和银行的银行等角色。
成立之初,储备银行由私人拥有,在1949年国有化之后由政府全资所有,注册资本为5000万卢比。储备银行事务由中央董事会(Central Board)负责监督管理,每年至少召开六次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全部由中央政府任命或提名,分为两类:一类为
专职董事
(OfficialDirectors),包括行长和不超过四名的副行长,任期不超过五年并可连任;另一类为非专职董事(Non-OfficialDirectors),包括十名来自不同行业领域的董事、四名来自地区董事会(local boards)的董事以及一名政府官员(无投票权),任期通常为四年。储备银行在孟买(Mumbai)、 加尔各答(Calcutta)、钦奈(Chennai) 和新德里(New Delhi)设立四个地区董事会,各由五名成员组成,由中央政府任命,任期四年。主要任务是就有关地区事务向中央董事会提供建议、代表当地合作银行和地区银行的经济利益、执行中央董事会委派的其他职责。
储备银行的总部于1937年由加尔各答迁址到孟买,目前员工数约有400人,并在全国范围内设有22个地区办公室,一般设在各个邦首府。内设支付结算系统部、银行监管部、非银行监管部、货币管理部、秘书部、行政和人事管理部、人力资源发展部、监察部、支出和预算控制部、货币政策部、金融市场部、外汇部、政府和银行账户部、银行运营和发展部、城市银行部、农村计划和信贷部、统计和信息管理部、经济分析和政策部、对外投资和操作部、国内债务管理部、存款保险和信用担保公司、信息技术部、房产(premises)部、客户服务部、法律部、信息(communication)部等20多个部门,并拥有数个培训学校。
(二)印度的货币
印度货币包括纸币和硬币,单位为卢比(Rupee),1卢比等于100派士(Paise)。其中纸币面值包括8种:2、5、10、20、50、100、500、1000卢比;硬币面值包括7种:10、20、25、50派士和1、2、5卢比。
二、印度的货币政策
(一)货币政策目标
在1934年《印度储备银行法》的序言中,储备银行的政策目标被设定为“管理纸币发行、保持储备确保币值稳定并保障国家货币和信贷体系有效运行”,其货币政策目标为保持物价稳定、确保生产部门信贷适度可得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二)货币政策的决定
印度的货币政策是由储备银行决定的,并发布相关货币政策声明,阐释立场、解释原因。在进行决策时,储备银行会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广义货币M3、不同市场的利率水平、信贷供应量、财政状况、贸易和资本流动、通胀水平、汇率水平、国内外经济环境等一系列宏观变量。在这些因素中,特别注重通胀预期,根据实体经济部门的产出潜能、资本利用程度、存货水平、投资预期、公司业绩等指标的变动情况进行监测。
1997年,储备银行内部成立金融市场委员会(FinancialMarkets Committee, FMC),跟踪监测市场发展情况、评估市场流动性变化,后来又建立跨部门的研究小组开展广泛的通胀预期调查,及时掌握社会公众对未来通胀走势的态度,以辅助决策。2005年7月,储备银行设立货币政策技术咨询委员会(TechnicalAdvisory Committee on Monetary Policy, TACMP),成员包括来自中央银行、有关货币经济领域、金融市场和公共财政部门的专家,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回顾宏观经济状况和金融发展情况,对储备银行的货币政策决策提供建议。
(三)货币政策的实施
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储备银行货币政策的实施方式逐步由直接总量控制转向间接市场化操作,大力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创新货币市场工具、积极推动金融市场建设,通过多种手段调节市场的流动性水平和短期利率。
1、公开市场操作
储备银行通过买断或回购交易等公开市场操作手段,影响市场边际流动性、改变政策利率水平,进而影响市场利率和资金的可获得性,达到政策调控的目的。
2、流动性调节便利(Liquidity AdjustmentFacility, LAF)
LAF于2000年6月被引入,主要方式是进行政府债券回购和逆回购的固定利率招标,目前已成为主要的货币政策操作工具。通过LAF操作,可以灵活地处理市场上每天存在的流动性不匹配状况、减轻市场波动,同时为隔夜回购市场利率提供政策参考、起到引导市场走势的信号作用。
3、市场稳定计划(Market StabilizationScheme,MSS)
2004年4月,为应对由于资本持续流入导致的流动性过剩,减轻LAF操作压力,储备银行引入市场稳定计划,通过直接在市场上发行期限短于两年的政府债券和短期国库券吸收流动性,进一步完善了流动性管理手段。
4、现金准备比率(cash reserve ratio, CRR)
储备银行要求银行将所有活期和定期负债的一定比率上缴作为准备金,考核指标为日平均余额,考核期间为两周。储备银行可以适时调整该比率以实现货币政策调控目的。
资料来源:印度储备银行网站www.rbi.org.in